教育部发布758项新修订和制定的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为职业学校落实人才培养要求提供依据。新标准覆盖专业名称、入学要求、职业面向、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师资队伍、教学条件、质量保障和毕业要求等内容。
新标准加强实践性教学,要求中职、高职专科实践性教学学时原则上不少于总学时的50%,职业本科原则上不少于60%。学校应围绕职业岗位能力组织教学,将实践训练与专业知识学习衔接起来。
有关职业学校可对照对应专业标准,审视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和实训条件,结合产业技术变化更新教学内容。标准为不同教育层次分别提出要求,使用时应准确核对专业和培养层次,避免把某一层次的学时比例直接套用到所有培训项目。
文件名称 新修订和制定的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
发文单位 教育部
适用范围 全国相关职业学校及对应专业
日期信息 教育部公开发布及答记者问日期 2025-02-11;具体专业要求见对应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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