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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完善国有企业技能人才薪酬激励

发布时间:2025-05-30|栏目:政策法规 |浏览次数: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印发通知,部署加大国有企业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激励,推动提高待遇与提升技能相互促进。文件要求建立体现技能价值的分配制度,实行岗位薪酬与岗位价值、技能等级相挂钩的办法。

通知明确,在聘特级技师、首席技师的薪酬标准应当不低于本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提出技能人才专项津贴、创新创造奖励和符合条件的中长期激励安排,鼓励带徒传技、技术革新和质量攻关。

文件还要求完善职业发展通道,推进“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支持技能岗位与专业技术、管理岗位之间的职业发展。上述要求主要面向国有企业,具体薪酬落实须结合岗位聘任、企业制度和绩效贡献,不能简单理解为取得证书即自动获得固定涨薪。

政策来源

文件名称  关于加大国有企业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激励的通知

发文单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

文件文号  人社部发〔2025〕28号

适用范围  国有企业技能人才薪酬分配

日期信息  成文日期 2025-05-17;中国政府网客户端刊载日期 2025-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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