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上海医药行业协会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经自主申报、材料评估、现场考察和公示,3家机构新增为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另有7家既有组织新增社会化评价项目。
通知明确,评价机构及对应职业、工种信息通过上海市人社局网站和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向社会公开。经备案的机构须按照现行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在备案职业范围内开展认定,承担评价和发证主体责任,接受质量监管与社会监督。
对于违规失信、恶意竞争或管理失序的机构,通知明确可退出评价机构目录。劳动者选择评价服务时,应核对机构备案状态、职业范围和认定等级,不能仅根据机构名称判断其是否具备某一项目评价资质。此项公布事项适用于上海对应评价机构。
文件名称 关于公布上海医药行业协会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通知
发文单位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件文号 沪人社职〔2025〕253号
适用范围 上海市公布的评价机构和评价项目
日期信息 成文日期 2025-09-11;官网公开日期 202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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