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印发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免试工作管理办法,规范符合条件的本市中职毕业生和本市户籍退役军人免试入学事项。办法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2027年及以后年度的本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
申请人须通过当年招生报名与资格审核,并满足相应竞赛获奖、技能证书、荣誉等规定条件。有关奖项或证书应与报考科类相同或相近,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招生网上报名时同步提出免试申请,如实填报信息。
资格须按程序审核、审定,并在考试机构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同报考类别、培养层次的免试方式分别规定,有的免除两项测试,有的仍须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办理时应逐项核对条件,避免将“持有技能证书”概括为普遍免试或直接录取。
文件名称 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免试工作管理办法
发文单位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文件文号 渝教招发〔2025〕7号
适用范围 重庆市相关中职类和高职专项类考生
日期信息 成文日期 2025-11-10;公开日期 2025-11-11;施行日期 2025-12-01;适用招生年度 2027年及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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